饭后,她约了夏凉,逛商场,夏凉放下手里的活,就去了约定的地点,二人的时间掐的非常的准,刚刚下车,就碰在了一起。
夏凉看着陆知秋,“秋秋,有男人是不一样呐,长得白白胖胖的。”
夏凉捏了捏陆知秋的脸,作为典型的北方人,夏凉比陆知秋高了半个头,平时都是非常的御姐,这一捏,倒有点霸道总裁的味道,引来了行人的瞩目。
陆知秋拍掉夏凉的手,凉凉的想法难道她真的跟男男女女配一脸,和谁都有cp感?
卧槽,天雷滚滚,有没有?
夏凉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总感觉现在的陆知秋是一个瓷娃娃,易碎。
两人走进a市最大的商城,从一楼的珠宝首饰,到了五楼的男装,看的人眼花缭乱,陆知秋看上了一条领带,星空灰的颜色非常的漂亮。
她看了看吊牌,大约七个零,二十多万,一条领带,陆知秋想了想,决定买下来,秦先生很配这种颜色。
夏凉在一旁表示惊呆了,多少钱都不嫌少的守财奴陆知秋,竟然会买二十多万的领带,这就好比太阳打西边出来一样让人稀奇。
等等,那是男人的吧?
果然,恋爱中的女人,就是冤大头,自己买什么都舍不得,为了美色竟然能豪掷二十多万。
卧槽,秋秋,你确定你没发烧?
你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陆知秋早就看见了夏凉的表情,她笑而不语,始终没办法告诉夏凉那件事情,钱财于她真的是身外之物了,不知道哪一天,她就死了。
她只是想,自己死的时候,不要。留有遗憾。
其中有一条,就是……她如果把钱带不进棺材,又没有在活着的时候享受过,她的棺材板一定按不住。
出了男装,夏凉都还沉浸在陆知秋利落刷卡,毫不犹豫的场景中,非常的……惊愕。
陆知秋突然想起,洛邵把他们的幸运高定开到了这里来,店面在d栋,高定的中央,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
想比她与秦叶修的订婚宴时,洛邵已知,她是女儿身。
这么一想,陆知秋就带着夏凉直奔洛邵处,自己一手扶持起来的东西,再不看一眼,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
夏凉调侃她,“阿秋,我怎么感觉你失踪了一次,变了许多。”
本是调侃的话,却让人心中酸涩不已,陆知秋勉强的笑了笑。
任谁经历过生死,都会明白,有些事情,真的不重要。
人生无非情情爱爱而已。
陆知秋很惆怅,“有些事情,经历过,才明白,不那么重要。”
比如钱,比如仇恨,比如身份,红尘中,有一颗不离不弃的真心足以。
夏凉,“感慨万千,我是不懂。”
她是他们三人中最小的一个,从小的乐天派,正真烦恼的事情,没有多少,有些东西不经历,不透测,这是名言。
二人边走边买,不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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