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人迷妖王他是活雷锋(1)(二合一)_宿主他渣得明明白白[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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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胸开阔一些,说季厌君身世凄惨,很可怜,劝男主别跟他计较……

  这是什么扎心之词!

  虽然作者弃坑,但小说自成一界,男主愿意献上灵魂,唤来明庭为他达成心愿。

  男主没想着报复谁,或者得到谁,只希望一世自在无忧,不再那么卑微。

  这样挺好!

  同时,男主还提醒了明庭一句,合欢是万人迷,修仙界人人都爱她,没有人能抵抗合欢的魅力。

  他让明庭千万小心,不要丢了自己的心,最后连尊严和脸面都没了。

  “看来休假的小世界也不轻松啊!”

  系统有些担心。

  毕竟,合欢的体质决定了,她能吸引很多人,特别是异性。

  那么多人争先恐后为她卖命,为她生为她死,为她献上自己的所有,像中毒一样。

  这种奇葩的仙力真是要命!

  能创造出这样的女主,作者的脑洞也是够可以了――

  而且,作者还给女主安排了一个很厉害的金手指。

  合欢的父亲药仙怕她转世成凡人,在修仙界吃亏,特地赠给女儿读心术。

  这读心术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不管多厉害的人,哪怕是化神老祖,只要合欢愿意,她就能读到对方的心声。

  有了读心术,还有诱惑人的特殊能力,女主自然走哪儿迷哪儿。

  这也是为什么合欢并非修仙界最美的女仙,却能牢牢抓住那些天之骄子真心的原因。

  “老大,你打算怎么办?”

  “我先洗个澡,梳理一下我的羽毛。”

  明庭第一次穿成非人类,异常兴奋。

  他洗了个澡,将每一根羽毛都洗得干干净净,洗完站在梧桐木上。

  如火焰一般绚烂浓烈的凤尾垂落在空中,火红色的赤羽艳丽如血,被日光撒上一层薄薄的金粉,远远看去耀眼夺目。

  明庭美滋滋地欣赏着自己漂亮的羽毛,足足折腾了两个时辰,才依依不舍地变回人身。

  离合欢下凡历劫还有百年,看着时间很长,但对修仙界的人来说,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一百年后,她就会到修仙界来搅动风雨,祸害修仙界的天之骄子。

  “大哥,你要不要干脆找个地方躲着,或者等她下来历劫,咱直接飞升去仙界?”奉天建议道。

  “这才符合我们度假躺平的原则。”

  “不要。”明庭直接拒绝。

  “夹着尾巴逃窜不是我的风格,再说,我也想见识一下,什么是万人迷。”

  “我就奇怪了,明明我比她长得好看,比她有富有,比她更有气质,比她血统更高贵,为什么我不是万人迷?那些人是不是眼睛瞎了?!”

  就,就觉得画风有点儿不对……

  奉天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

  “那咱们就等着?”

  “不等,先救个人吧!”

  明庭带着奉天赶了七天七夜的路,来到了镇山宗的地界。

  如今修仙界的大大小小的势力有很多,镇山宗、剑宗、天机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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