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2章 为菈妮,我变成狼人模样_游戏万界之群员全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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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盒,并递给了夏宇。

  见此,夏宇虽然心中兴奋,但却忍住了自己的表情,终于得到了,这个游戏中最强的装备,召魂铃。

  这个摇铃与灵马哨笛的作用不同,如果说灵马哨笛是最好的赶路装备,那召魂铃就是最好的辅助装备。

  “那物品叫作召魂铃,可以从特制的骨灰中召唤出没有回归黄金树的灵魂。”

  见面前的褪色者打量着召魂铃和骨灰盒,菈妮也顺势解释道。

  “而被召唤出来的灵魂,会认你为主人,帮助你战斗,刚刚给你的石盒内就装有三只离群野狼的骨灰,你可以召唤出它们帮助你。”

  “……嗯,按照你自己的意思使用就好。”

  语毕,菈妮的身形逐渐虚幻,似乎也要化为蔚蓝色的光辉粒子消散离去。

  “褪色者啊,打扰你了,我想以后不会再见面了,仔细品尝交界地的滋味吧。”

  不,以后你都和我结婚了,你话说早了,夏宇在心中翻着白眼吐槽道。

  “我很期待啊——你们褪色者会服从双指到什么时候?”

  “我服从的从来只有自己,还有,我叫夏宇!”

  趁着菈妮消散的最后一刻,夏宇开口说出了这句话。

  而话语落下的瞬间,菈妮的身体也已经彻底化为了蔚蓝色的光辉粒子,并随风飘散在了空气里。

  只不过在蔚蓝光辉完全消失的那一刻,夏宇似乎听到了一声轻笑,还有一句清冷的女声。

  “我记住了……”

  菈妮,我爱你像块遇火的干柴

  为了你跟我说的“助我一臂之力”,我可以高高兴兴地去死,只因你说我不可以回绝,我是为了你去天上地底上蹿下跳、去给半神收拾烂摊子,整日高强度下地牢杀复制填充人,都是为了你给我的被你需要的感觉(﹃

  我从盖利尔砍到了亚坛高原如果法杖也会卷口的话我现在应该是拿着一根电锯。我杀了十年的矿工了,我的心却比癫火还要热,菈妮,我好喜欢你啊,为了你,我要带来群星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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