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03章、第104章_骑马与砍杀之逆天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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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林了,可是,却已经再也跑不动——在他面前的,是一匹火红的健马,身上没有一丝杂毛。马上是一个矫健的男人,眼中没有一丝怜悯。

  只见那马上的男人举起手中的猎弩,指着那海寇,道:“你跑得可真慢,我在这里等你很久了,何况我是绕了整个树林才来到这里的。”

  怎么可能?自己跑得已经不算慢,可这马在这短短的几分钟内居然已经绕过了整片树林来到树林的对面?这是什么速度?

  马上那男子继续道:“从你一开始准备拿别人的头盖骨当碗使时,就应该做好自己头盖骨穿个洞的觉悟。”说完,男子扣响了弩上的机括,一支飞矢,狠狠地钉在了自己的头颅之上。

  男子看着中矢的海寇渐渐失去知觉,渐渐地倒下之后,也松了口气,下了马,走近尸体,搜刮起海寇身上的装备。

  这男子,显然就是谢枫!

  谢枫从容地解下了海寇的一身装备,自言自语道:“嗯,第117个。”从开始剿杀海寇,到现在,已经将近一个月了,这一个月里,队伍遇过大大小小数十队的海寇。而谢枫自己亲手斩杀的已经有117个。

  这一个月里,虽然都过着血雨腥风的日子,但带来的效益还是很客观的。首先,经济上,由于倒卖海寇的装备以及俘虏,谢枫现在手头上已经有上万的第纳尔了,总算能当上个小暴发户了。其次,队伍实力上,多日来的战斗,已经让队伍的战斗经验快速提升。现在谢枫的“荡寇军团”中,除了谢枫自己、朱迪、塞拉、阿里、米诺斯、费南德、艾菲之外,还有两个诺德熟练轻步兵、一个诺德轻步兵、两个商队护卫、一个雇佣弩手、一个维吉亚轻步兵以及两个维吉亚游击射手。通过不断地战斗,朱迪现在已经有一定的自保能力了——在四天前尝试过亲自发射了一弩射杀了一名劫匪之后。而米诺斯,更是从雇佣剑士升级到了职业武士,与艾菲一起,被队伍视为两名头号猛将。说道艾菲,谢枫不禁感慨,费南德当初所说的没错,艾菲这人,力大如牛,一只手就能把一名成年男人扔出老远。伴随着着恐怖力量的,是他的恐怖食量,在队伍中被冠冕了“食物消耗王”的称号。但谢枫依然认为他的力量对得起他的食量,并且咬咬牙,以消耗500积分为代价,抹去了破盾悍斧的绑定,而把破盾悍斧送给了艾菲。艾菲有当年“血斧狂狮”埃米利奥的勇猛,所谓宝剑赠英雄,而悍斧送艾菲,也正适合。只是希望艾菲不要重滔埃米利奥的覆辙,老老实实地做好自己帐下的一员猛将。

  想到当初不可一世的埃米利奥,谢枫不胜唏嘘:那个能与自己老师谢尔并驾齐驱的男人,那个号称诺德王国最勇猛的斗士,就因为过不了自己思想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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