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还有灵果!”
这画面十分滑稽,就像养鸡场里喂鸡一样,段扬忍不住笑了,为首的老精怪也觉得丢脸,干咳了几声,但也阻挡不了小精怪们捡灵草的热情。
他只好转身赶紧把人送走免得继续被看笑话,他举起手中木戟。
轰隆隆!前方林子忽然出现一条平坦大路。
“从这一路走下去就到我们妖都了。”
“多谢。”段扬回头打算把乾坤袋还给沈司白,只见沈司白跟前站着个小精怪。
沈司白淡淡地瞥了眼小精怪,就没再看它。
小精怪咬着小指头一直盯着他,忽然指着他对为首的精怪说:“爷爷他好看,我要留着他当媳妇。”
噗!段扬忍俊不禁。
沈司白回头面无表情看向他:“走了。”
“好好,”段扬笑着转身对气得不行的老精怪拱手:“告辞了。”
妖都在这纵横七百余里的密林中,是他们必经之地,若非有这些妖精开路,他们找不到进不去,更别说通过。
只是这些精怪为什么会给他们开路?他们两个是人,妖都可不欢迎人族。
段扬看向走在侧前方的沈司白,沈司白或许是因为体内有合欢藤妖丹,让那些精怪们误以为是妖,可自己呢?
难道他也有什么离奇的身世?人妖恋产物,遗落人间?
就在段扬放飞脑洞时,沈司白忽然语气冷淡地说:“别想
那么多,你是人,只是身上有片蛟龙鳞甲。”
段扬悻悻地笑了笑:“原来如此,做人也挺好的,没那么多是非。”
是非?沈司白忍不住看向段扬。
若不是因为自己,他或许也不会卷入他和顾凤宸的是非,只是他不也与离厌有’是非’,看向前方已经隐隐可见巍峨墙头的妖都。
他不愿说也罢,他去问离厌。
妖都是永夜之都,数以万计的妖怪住在这里,各司其职安居乐业。
原书中描述的妖都极尽繁盛,歌舞升平,这位妖皇更是不吝笔墨来描述。
但这是唯一一位实力地位超然,气质雍容,却跟男主没有任何感情戏的角色。
城墙上把守着全副武装的妖兵,城门处亦有两队妖兵把守,它们个个身材魁梧,双眼野兽般深邃森冷,面无表情地看着走近的段扬和沈司白两人。
段扬在这群妖兵的注视下,穿过城门。
一进城,城中扑面而来的繁华热闹与城门外森严的守卫截然不同。
街挤着各种各样的妖怪,热闹得像是过节一样,拖家带口穿着锦衣华服,有些化作人形,有些保持兽形,更多的是半人半兽模样。
街上到处挂着彩灯,这些妖们光彩耀人。
段扬不觉得害怕,反而还挺喜欢这种氛围。
这些妖怪不喜欢阳光,却又偏爱灯笼羸弱的荧光,好似鬼怪一类都是如此。
这些妖怪沉浸在莫名的亢奋中扯着嗓子嚎叫,叫声此起彼伏,场面很热烈堪比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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